明式书房家具的主要特点是采用木架构造的形式,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形体特征,造型简洁、单纯、朴质,并强调家具形体的线条形象,在长期的形成、发展过程中,确立了以“线脚”为主要形式语言的造型手法,体现了明快、清醒的艺术风格。同时,明式家具不事雕琢,装饰洗练,充分地利用和展示优质硬木的质地、色泽和纹理的自然美;加上工艺精巧,加工精致,使家具格外显得隽永、古雅、纯朴、大方。
明式书房家具比例的合度和谐;体现了完美的尺度与人体功学的科学性;在明式家具种的中式餐桌结构合理、巧妙的榫卯结构和加工工艺,都充分地反映了“明式”的卓越水平。所以,明明式书房家具被称之为明清工艺美术宝库中的明珠,是中国封建社会未期物质文化的优秀遗产。明式书房家具的造型结构十分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线条组合给人疏朗空灵的艺术效果,与繁复奢华的清式家具相比,明式书房家具以清新素雅、简练概括而取胜,因此在古家具市场中,一直流行着“十清不抵一明”的说法。
1、造型大方,比例适度,轮廓简练、舒展。
2、结构科学合理,榫卯精密,坚实牢固。
3、精于选料配料,重视木材本身的自然纹理和色泽。
4、雕刻红脚处理得当。
5、金属饰件式样玲珑,色泽柔和,起到很好的装饰作用。 关于明式家具的风格特点,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的品》和《明式家具的病》两篇文章中有把明式家具的优点和不足分析的已很全面。他把明式家具归纳为五组,共十六品。
第一组:简练、淳朴、厚拙、凝重、雄伟、圆浑、沉穆。
第二组:浓华、文绮、妍秀。
第三组:劲挺、柔婉。
第四组:空棂、玲珑。
第五组:典雅、清新。
明式家具没有时间限制,不仅明代的优秀家具称为明式家具,清代初期的家具仍保留着明式的风格特点,仍属于明式家具。后来乃至我们今天按明代式样仿制的也属于明式家具。不论研究家具的还是收藏、制作古典家具的,都要读一读王先生的这两篇文章。 一般是指我国明代至清代早期(约当公元15—17世纪)所生产的,以花梨木、紫檀木、红木、铁力木、杞梓木等为主要用材的优质硬木家具。
由于制作年代主要在明代,故称叫“明式”。它是在宋代、元代家具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在工艺、造型、材料、结构上都有重大突破。明式家具一直被誉为我国古代家具史上的高峰,是中国家具民族形式的典范和代表。在世界家具史上也独树一帜,自成体系,具有显赫的地位。具有造型淳朴、大方,结构简练,突出木材天然纹理,不添加繁琐装饰,注重实用、美观等特点。在中外享有盛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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