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网上购买了美乐乐家具沙发和床。家具进家的时候一打开包装,味道是否刺鼻。已经一个多月了,现在异味仍然浓烈。一直怀疑是不是甲醛或苯超标。不知哪位还存在类似情况,请教一下如何鉴定?
事情得从今年元旦开始说起。夏先生说,他在宝山有套新房。房子装修好后,就于今年1月1日到沪太路5355号城大建材1幢二楼的“美乐乐家居”商店购买家具。在商店内,他当天便接受对方工作人员建议,通过“美乐乐”官网下单团购沙发、茶几和电视柜。
夏先生原来与美乐乐上海宝山区体验馆签的订单,其中,沙发为“木韵系列”的“典藏珍品”,有“优质橡胶木框架”,“带储物扶手设计”,系“高档仿丝布艺转角沙发(左右通用)”。相应订单上没有明确送货时间。夏先生说,经营者当时口头承诺在45天内送货。
消费者“吃勿消”,然而,接下来的送货令夏先生“吃勿消”了。根据夏先生介绍,他与“美乐乐”间就像下图中所说的一样进行沟通,最后却仍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收到团购单上所说的沙发。
备用沙发“不搭调”记者现场采访发现,已送到夏先生家里的茶几与电视柜都为中式风格,团购订单上的家具照片显示,沙发为木韵系列,与茶几和电视柜一样,都是中式风格。合同上盖的章为“美乐乐上海宝山区体验馆”,销货方为:宝山区陈美家具店。
但是,摆在夏先生家的那张备用沙发,据夏先生介绍,是原来放在美乐乐商店的展品,不但缺少抱枕等物件,其“奥斯陆系列”的“北欧风格”,与茶几、电视柜也“不搭调”。目前的官网显示,其团购价与木韵系列的中式风格沙发相比,要便宜300元;原价要便宜1430元。
暂未全额退货退款,由于茶几、电视柜与备用沙发“不搭调”,另行选购配套沙发也非常难,夏先生在6月20日向上海市消保委投诉,要求美乐乐在一周内将配套的沙发送货上门,否则就退货退款并支付违约金。但美乐乐方面没有同意。但夏先生说,他向消保委投诉后,美乐乐回复他说不退货——退也要老板同意后才能退;而给宝山区消保委的回复是:十个工作日内退,但最终还是没退,“欺骗了宝山区消保委”。
调查中,记者以普通顾客身份拨打“美乐乐”乐乐家居网客服电话时,客服人员“小蓉”称,上海的“美乐乐”商店均为直营店,客户团购订单生成后,两三个月内会送货上门,不会出现有货不出或出货不送的情况。“全国建立近300家体验馆,覆盖30个省份200余座城市。”7月11日中午,美乐乐官网介绍,其宝山区体验店就在夏先生购买家具的沪太路5355号的城大建材1幢二楼。
记者来到这里,三面外墙上都有着“美乐乐家居”醒目标识;通往二楼的每级楼梯上;也有“美乐乐家居”标识;楼梯间,走廊上,还有更多关于“美乐乐家居”的宣传语:“装修买家具,就上美乐乐”,“1站式家居购物平台”,“贴心服务,物流/送货/安装一步到位,不用费时费力”……
但“美乐乐家居”宝山体验馆,玻璃大门已锁,门内几乎清空,然而,诸多标识与宣传语导向的商店,玻璃大门已上锁,店内除了一张吧台外,就只剩下装饰画等少量家居用品。自称该大楼物业的人员说,“美乐乐”两年前就已入到这里开店,租期至今年6月底,大部分家具展示品已于近期“搬走”。
卖家违约应退货退款,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认为,消费者向同一商家购买成套家具时,缺少哪一件都不能算成套,商家不能按照图片和说明提供商品违反电商法关于商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定。这时,商家如不能向消费者提供成套的家具,就构成对消费者的违约,消费者购买家具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请求对全套家具作退货退款处理有适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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